香港應否及如何設立《國家安全法》(基本法23條)座談會(2014年4月26日)

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下午2:30—4:30,亞太法律協會在中環華商會會所舉辦了以香港應否及如何設立《國家安全法》(基本法23條)為主題的座談會,座談會由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律師主持,出席的主講嘉賓有經濟學家、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雷鼎鳴教授,公共專業聯盟的黎廣德先生、前《海峽時報》中國首席特派員程翔先生,香港青年致富協會名譽會長、退休香港警官龍漢成先生,以及王金殿教授、陸人龍 教授、戴穎欣博士、謝炯全 會長、林國華 主席、吳建五大律師、蘇仲平 主席、馬家榮會員等專業人士。




程翔先生首先說到23條立法寫入了基本法,嚴格來說是我們的憲制責任,大家都不會否認。23條立法的時間、方式和內容都應該由香港決定。其次,他指出2003年中央督促香港立法的真正原因是中央對香港存在邪教組織法輪功非常不滿,想通過立法取締法輪功組織,單單為取締邪教組織而啟動23條立法程序,造成很激烈的矛盾,所以2003年立法失敗。最後,中央和香港對於2003年23條立法失敗的解讀不同,學者向中央報告都提到香港市民長期在殖民地環境下生活,國家意識淡薄,不願意立法保護國家。但從香港角度看,香港市民看到大陸有好多以國家安全為名打壓異見人士的事例,因為對這些事情感到很擔心,當時立法準備很初步,採用的是藍紙方案,即不太需要討論就可以立法的方案,令到市民有些抵觸,反對這一法律的立法。

程翔還對最近饒戈平提出的學界討論出的三個方案做了簡要引述,他認為法理上應該對23條立法,政治上,如果不適時立法,只會加強兩地矛盾。


黎廣德先生指出,中央制定基本法給香港人空間時間自行對23條立法。要對23條立法,一定要通過兩個測試,一是民意測試,民眾認同,社會大多數認為當時有必要立法,才可以立法。二是成本效益測試,要立法一定要說服市民不立法代價比立法代價更大,立法的效益比不立法的效益好。另外,23條立法會不會有不必要後果,令到專業人士對於手中資料過分謹慎,不敢將必要資料向公眾公開,香港欠缺“揭秘者保護法”,保護有良知的揭秘者。我支持23條立法前先有“揭秘者保護法”。立法有一定社會、人權自由代價,除非遇到即時危險非立法不可的時候,才需要立法,目前我看不到那樣的情況出現。

鄺家賢律師指出,披露者洩密不一定是國家機密,也可能是商業機密,是不同範疇。根據中國2011年發佈的《中國和平發展白皮書》,中國核心利益包括國家主權、獨立自主、國家安全、領土統一等,而國家安全也概括成十方面,其中最核心的是國民安全,所以對23條立法,保障香港和香港市民安全十分重要。民意測試固然重要,但如果民意變民粹,就不好了。


龍漢成先生指出,以前英國對香港政治犯懲治是很嚴厲的,港英政府對於反對人士的打壓抓的很嚴,而中央的做法一直是堅持一國兩制,給香港空間自行立法,大家應該注意這一點。現在不光是民意問題,提升民智是關鍵問題。不是很同意成本效益測試,憲政責任是要做的。

王振民教授的學生戴穎欣博士

指出,香港《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的,是授權性法律,而23條也是基本法中規定的香港應該自行立法的法律。23條立法,是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國家主權職能的體現。香港是法制健全的社會,依法治港,港人治港,除了關注法律的制定,遵守法律條文的同時,應當關注將港民與整個國家聯繫起來,除了市民個體的平等自由保護,也要從保護香港,保護國家的角度出發,建立愛國愛港精神,這樣香港才能更穩定發展。

雷鼎鳴教授

指出,沒法避免的是香港有對23條立法的憲法責任。11年前我對23條立法也相當有保留。11年後的今天,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03年時候香港還沒有人提出過港獨,這兩年卻已經有港獨苗頭露出來。經濟上中國現在已經成為世界上第二大國家,內地政府比11年前更加擔心外國勢力利用香港圍堵中國,在大國博弈中,香港是否對23條立法有很大影響。拖延23條立法對香港未必是一件好事,特別是對香港經濟發展,中國現在通過上海和深圳前海做了很多金融投資以分散金融風險,對香港經濟多少會產生不利影響。內地政府對香港是有顧慮的,一是擔心發生危及國家安全的大事而無法可依,二是擔心沒有23條立法下選出來的特首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危險。香港應該在有談判籌碼的時候盡快爭取對香港有利的23條的內容,這也可以作為與中央談判的籌碼,為普選爭取到更寬鬆的制度。雷教授還指出,建議香港特首選舉實施強制性投票,使獲選特首是社會大多數人選出的,化解社會撕裂對立情況。


王金殿教授指出,除非香港發生《基本法》18條規定的緊急狀態,否則引用國家安全法不是很容易。而且時間問題上,應該解決普選問題後才啟動23條立法,立法前成立籌備委員會,諮詢民間意見,採用白紙草案,討論立法。

陸人龍教授

指出,23條立法牽涉到時間問題和憲法責任問題,在香港政治環境不成熟的情況下,造成拖延時間的局面。而內地政府覺得國家安全法立法已經很急迫。但是,我們不要低估中央可能幫香港立法的情況,拖延不一定對香港有利。我相信我們不可以拖,我們起碼要自己提出來,要自己立法,不要給別人幫我們立法的機會。民意與前途無關,民意並不能決定前途,現實地說我們相信民意和高度自治,就應該內部解決好自己的問題,才是民主。23條立法的時候,要實施白紙方案,設立具體底線,保障底線以上的民眾自由。

謝炯全會長指出,23條目前不太適合香港討論,不是時機。但如果占中行動,由理性占中發展成控制不了的局面,只能請中央幫忙,到時候中央可能會幫香港對23條立法。

林國華主席指出,現在政府推動23條立法的阻力依然相當大,可能會重蹈03年的情況。相信中央有顧慮,也不會貿然立法。但是23條立法不一定是我們處理45條後才談,白紙草案也是有必要的。

馬家榮會員指出,現在推23條是火上加油,不是很適時。但是我讚成有《國家安全法》,但必須保障自由,使自由不受到約束。內地政府對23條立法表示很緊迫是因為基本法給權力自由立法,但一直拖著,而國家主權大於一切,絕對不會放棄主權,主權是絕對重要的。國家給的權力,香港不去盡義務,這個憲政責任是必須去實現的。

吳建五大律師指出,很多人擔心《國家安全法》成為對付異見人士的手段,但是香港是普通法系,如果23條立法成功後,有人觸犯23條法律,審判的是香港法院,香港法官。如果大家想想立法後,由誰理解、執行、審理,大家可能心裡沒那麼怕。

鄺家賢律師最後總結說,對於23條立法,中央緊急地催,香港則能拖就拖,這並不是很好的情況。



座談會精彩視頻:

香港應否及如何設立《國家安全法》(基本法23條)座談會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VLADxUxLJQ

香港應否及如何設立《國家安全法》(基本法23條)座談會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T9OXCDJi5g

香港應否及如何設立《國家安全法》(基本法23條)座談會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9BVeikOg8

香港應否及如何設立《國家安全法》(基本法23條)座談會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6xSLgydlR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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