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法專家來港訪問演講 (2008年4月8-9日)

2008年4月8日,亞太法律協會與生產力促進局合辦《勞動合同法》講座。上午十時半至十二時半在生產力促進局大樓四樓展覽廳舉行,與會者約200人,主要為珠三角港中小企及物流業界人員。本會榮幸邀請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詹德強先生主講,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陸鏡波律師一同解答提問。講座內容包括1. 新舊勞動合同法的差別比較;2. 新勞動合同法對勞資關係的影響;3. 目前勞動合同法執行細則的制訂情況;及4. 香港企業應對策略。問答環節反應非常踴躍,與會者十分關心在新勞動法中如何保障資方的權益,免墮陷阱,提出很多具體問題:如新舊合同如何過渡安排;如何糾正過往不合標準的做法;與員工私下訂立協議的效力;佣金、花紅、獎金是否算作工資;廠房搬遷要如何安置員工;員工主動提出買斷工齡或不參與社保是否合法等等。講座結束後兩位律師在台下繼續解答聽眾的疑問。





2008年4月9日,亞太法律協會與人力資源管理學會合辦「《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精要與HR實務」座談會,上午九時半至十二時半在位於銅鑼灣的人力資源管理學會會址舉行。本會榮幸邀請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陸鏡波律師主講,詹德強律師一同解答問題。參加者約50人,主要是在國內聘用大量人員的香港大型企業的人力資源主管。座談會內容主要分三個部份:1. 概覽、《勞動合同法》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精要與HR實務;2. 具體內容及《勞動合同法》立法背景、整體特點及影響、勞動合同的新訂及續訂、合法解僱的類型及標準;3. 勞務派遣的適用範圍、仲裁時效、仲裁舉證責任倒置等。前一日的與會者以珠三角中小企廠商為主,所以他們的發問焦點集中在聘用製造業工人的問題上。而4月8日的與會者為在國內提供金融、財務、運輸、電訊等服務業或只在國內設立聯絡辦事處的公司,所以問題有所不同。由於不是生產線上的工作,很難為文職及行政人員計算加班費;朝九晚五以外的見客、應酬吃飯是否也算作加班工作而領取1.5倍工資呢?而公司提供的課程培訓,是否也算作工時呢?而一些香港機構公司由於在國內沒有成立公司法人,只能以勞務派遣的方式聘用職工,今後又何去何從呢?是否能夠以外包的方式替代以往的勞務派遣?此外與會者問及新法出台的時間以及司法程序等具體問題。講座結束後兩位律師在台下繼續解答聽眾的疑問。鄺會長向兩位律師表示港滬法律界的合作意向,期望日後兩地法律機構有進一步的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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