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訓班 培訓班得到內地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根據CEPA的精神,協助香港及澳門居民學習中國內地法律,達到參加內地統一司法考試的要求 課程特點: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班課程安排 | 課程名稱 | 計劃課時 | 憲法學 | 2天 | 法理學 | 2天 | 刑法學總則 | 3天 | 刑法學分則 | 3天 | 民法學(一)總論,物權法 | 3天 | 民法學(二)債權法,侵權行為法,婚姻與繼承 | 3天 | 商法學(公司,證券等)知識產權法 | 3天 | 合同法,擔保法 | 3天 | 經濟法(金融,保險,稅法,土地,勞動等) | 2天 | 行政法,國家賠償法 | 2天 | 行政訴訟法(復議) | 2天 | 刑事訴訟法 | 2天 | 民事訴訟法(仲裁法) | 3天 | 司法職業與道德 | 2天 | 國際公法 | 2天 | 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海商法) | 3天 | 中外法制史 | 1天 | 注:考前輔導班計劃課時41天,模擬考試4天 | 入學資格:(1) 持認可大學學位或以上 (2) 香港 / 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上課時間: 星期五晚上、星期六下午 (以正式上課通知為準) 上課地點: 樹仁學院 學費: 港幣$ 15,000 - 35,000 (包括行政費及教材費) 亞太法律協會、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大律師公會會員可獲2%減免 PCCL學員,實習律師及見習律師可獲40%減免 應屆畢業生可獲50%減免 設獎學金予合資格學員 報名時間: 2004年1月底至3月底 |